关于政府购买党建工作办办公室搬迁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党建工作办办公室搬迁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办公室搬迁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配合做好办公室搬迁工作,做好搬迁工程中物品的防护工作,避免物品丢失或混乱。 |
项目预算金额:955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一)工作地点:光明街道办事处企业信息 (二)服务内容:组织服务人员将文件柜、电脑、打印机、办公桌、办公椅等办公室物品搬迁至指定地点,完成相关物品的拆装工作。 (三)服务天数:2日内。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人事组
地址:光明街道办事处企业信息光翠路北6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5-29099350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9月25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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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网安备3101150240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