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类型:机电设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受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委托,拟对 信息化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采购清单
招标编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 |||||
pxyc[2023]38号 | 信息化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 1批 | 128800.00元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质保期 | 安装地点 | |||
1 | 电子显示屏(单红屏) | 1 台 | 4975 | ≥3年 | 安源区局 | |||
2 | 电子显示屏(全彩屏) | 1 套 | 109225 | ≥3年 | 莲花县局 | |||
3 | 交换机 | 1 台 | 1905 | ≥2年 | 信息中心 | |||
4 | 投影仪 | 1 台 | 9820 | ≥3年 | 芦溪县局 | |||
5 | 打印机 | 1 台 | 2875 | ≥2年 | 湘东区局东桥网点 | |||
合计 | 5 台 | 128800 | ||||||
投标人的单项报价不得超过以上单项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 ||||||||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付款方式: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支付程序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95%支付给乙方,剩余合同价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2)货物价格包含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费、调试、安装到指定地点、税费、检测、验收、保险费用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信息化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贰万玖仟伍百元整(¥129500元)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捌佰元整(¥128800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允许子公司参与的情况使用)。【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应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应投标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行为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及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行为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声明函。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的,可授权委托他人参加,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8、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9、供应商(投标人、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乙方)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采购人、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核实供应商是否为“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核实投标供应商是否为“三年内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及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核实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等企业信息查询机构,核实投标供应商之间,其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一家报名);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采购人通过行业内网采购监管平台核实投标供应商是否被列入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存在上述情况的供应商,一律拒绝接受其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上午 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2、报名地点: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347号光丰小区2栋8单元3楼);
3、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受理报名后领取纸质版及电子版。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3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23年11月07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五楼会议室(萍乡市建设东路98号)。
九、本投标公告在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06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
地 址:萍乡市建设东路98号
联 系 人:肖 容
联系电话: 0799-6665259、18979985717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347号光丰小区2栋8单元3楼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799-6869319、150-8388-7090
2023年10月17日


沪公网安备3101150240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