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LNMD-232074FW
项目名称: 本溪分行电子耗材定点采购项目
所属行政区域: 本溪市
本溪分行电子耗材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MD-232074FW)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本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本溪分行电子耗材定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11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企业信息。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企业自筹,每年约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1,100,000.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本溪分行电子耗材定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本溪分行电子耗材定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等事件。
(二)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 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涉及: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及外部设备、 配件、耗材数码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网络产品、办公用品等方面。
(四)企业规模要求 具有足够电子耗材产品代理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行业小型规模企业。
(五)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 净利润 ,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证明。
(六)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本溪工行所有网点的配送能力。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要求公司信誉良好,有足够的能力维护我行利益,拥有可靠的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渠道, 可保证电子耗材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
3.在规定时间(服务期限)内,按采购方需求提供商品服务,不能出现质量问题,保证我行 基本权益。
4.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 100 万元(含)以上,公司成立日期在二年(含)以上。
5. 禁止在 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存在失信、职务侵占、 行贿受贿、转包等行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6. 禁止在工商银行内部系统 融安 e 信 中出现外部欺诈风险、法定代表人限高等记录的 供应商参与投标。
7.未被列入工商银行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未被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退出。
8.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17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报名方式。1、报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应准备如 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开户信息证明;(5)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依法纳 税和缴纳社会保证资金证明;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将上述报名资料及汇款凭证彩色扫描 件发送至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邮箱:lnmd@163.com 或微信,电子版报名资料符合后方可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时邮寄纸版报名材料及售出登记表至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 52- 2 四楼明大国际。2、获取招标文件:2023 年 10 月 17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每日 8 时-16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不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7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07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名称:本溪分行电子耗材定点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企业信息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服务地点:本溪分行全辖
5、招标内容:各种打印及复印扫描设备所需硒鼓、粉盒、墨盒、色带架等物品。以及上述 设备所附的低值易耗配件,移动硬盘、u 盘、刻录机、网线等物品,同时负责上述商品的定 点配送和精准发放。
6、项目规模:每年约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1,100,000.00)
7、服务期:2 年
8、招标范围:本溪分行电子耗材定点采购
9、服务工作要求: 9.1 保障我行各专业、机构生产及办公如期开展,所采购商品的及时供应。 9.2 为我行提供电子耗材物品及配送服务。 9.3 提出采购需求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商品备货、发货。 9.4 服务完成标志:提供产品完成配送,质量合格。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11、开户名: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开户行:工商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号:330100211920004409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企业信息。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企业信息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 3 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24-428380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 52-2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 话: 024-23416469
电子邮件: lnm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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