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海清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丰港海洋生物污水处理厂)办公综合楼电脑、打印机及空调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发布日期:2024-03-07 17:25
项目编号: XZP2024030700177
项目名称: 盐城市大丰区海清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丰港海洋生物污水处理厂)办公综合楼电脑、打印机及空调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海清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盐城市大丰区海清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丰港海洋生物污水处理厂)办公综合楼电脑、打印机及空调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26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海清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盐城市大丰区海清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丰港海洋生物污水处理厂)办公综合楼电脑、打印机及空调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 范围 | 盐城市大丰区海清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丰港海洋生物污水处理厂)办公综合楼电脑、打印机及空调采购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被通报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4-03-07 08:30 至 2024-03-14 18:00 |
| 获取方式 |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4日18:00前至江苏磊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3-18 09:30 |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4-03-18 09:30 |
| 开标地点 | 江苏磊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 |
其他
1、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3、参照执行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监督部门
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海清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海港新城启动区城东路东侧海韵家园5#A幢104室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152510867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江苏磊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高新区五一公园一号地块、新村路景观带南侧锦和科技大厦2107-2108
联系人:张媛媛
电话:15962990376
电子邮件:ok69968722@163.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沪公网安备3101150240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