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瓜州县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4-08 16:3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04-09 12: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4-09 12:1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4-09 18: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企业信息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 瓜州县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 | GZJCYYGCG[2024]003号 | 工程施工 | 359995.00 |
公告内容
瓜州县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
询价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甘肃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等文件要求,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受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企业信息的委托,对“瓜州县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采购,确定邀请酒泉旭帆电气安装有限公司、甘肃华汇电子电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甘肃拓为亿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文件编号:GZJCYYGCG[2024]003号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产品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一、远程提讯室(检察院端) | ||||
1 | 特写摄像机 | 详见清单 | 1 | 台 |
2 | 全景摄像机 | 详见清单 | 2 | 台 |
3 | 摄像机电源 | 详见清单 | 2 | 个 |
4 | 高清审讯主机 | 详见清单 | 1 | 台 |
5 | 时间温湿度数码显示单元 | 详见清单 | 1 | 台 |
6 | 回音抑制拾音器 | 详见清单 | 1 | 台 |
7 | 远程提讯超高清显示终端 | 详见清单 | 1 | 台 |
8 | 审讯终端PC | 详见清单 | 1 | 台 |
9 | 电脑耳麦 | 详见清单 | 1 | 个 |
10 | 音箱 | 详见清单 | 1 | 套 |
11 | 打印机 | 详见清单 | 1 | 台 |
二、远程提讯室(看守所端) | ||||
1 | 特写摄像机 | 详见清单 | 1 | 台 |
2 | 全景摄像机 | 详见清单 | 1 | 台 |
3 | 摄像机电源 | 详见清单 | 1 | 个 |
4 | 高清审讯主机 | 详见清单 | 1 | 台 |
5 | 时间温湿度数码显示单元 | 详见清单 | 1 | 台 |
6 | 回音抑制拾音器 | 详见清单 | 1 | 台 |
7 | 远程提讯超高清显示终端 | 详见清单 | 1 | 台 |
8 | 审讯终端PC | 详见清单 | 1 | 台 |
9 | 音箱 | 详见清单 | 1 | 套 |
10 | 指纹签章一体机 | 详见清单 | 1 | 台 |
三、中心机房 | ||||
1 | 远程提讯管理软件 | 详见清单 | 1 | 套 |
2 | 平台总控服务器 | 详见清单 | 1 | 台 |
3 | 集中案件存储服务器 | 详见清单 | 1 | 套 |
4 | 6T企业级硬盘 | 详见清单 | 8 | 块 |
7 | 电源线 | 详见清单 | 1 | 箱 |
8 | 网线 | 详见清单 | 1 | 箱 |
9 | 网络交换机 | 详见清单 | 1 | 台 |
10 | 机柜 | 详见清单 | 1 | 台 |
11 | 系统集成 | 详见清单 | 1 | 项 |
服务要求:
1.产品要求:清单中“▲”中要求提供的产品资质或检验证书,在产品验收时与产品一并提交至采购人做为产品验收的内容;
2.平台接入: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提讯系统建成后与上级检察院的数据对接及互联互通。
3.保质期要求: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 1年(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4.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应马上响应,在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完成维修服务。
5.交货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
6.交货地点要求: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企业信息,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7.运输、安装调试要求:供应商在货物运输、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作业标准,杜绝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并承诺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8.验收要求:同意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相应费用。
9.付款条件和要求:合同另行约定。
10.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采购金额的1.5%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三、采购预算金额:¥359995.00元(人民币叁拾伍万玖仟玖佰玖拾伍元整)
四、询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注:(1)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报价明细表等资格证明资料在竞价完成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递交至代理公司。
(3)供应商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资质审核时间及竞价时间:
报名上传文件时间:2024年4月8日16:30至2024年4月9日12:00;
竞价时间:2024年4月9日12:10至2024年4月9日18:00。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瓜州县人民检察院企业信息
联系人: 向梅
联系电话: 0937-5522673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陈冬梅
联系电话:0937-5581009
地址:瓜州县瓜州大道77号(中心嘉园东门)
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4年4月8日


沪公网安备3101150240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