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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县农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运营主体企业公开征选公告

采购类型:
价格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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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 不限
报价 暂无
浏览 222
地区 上海
  • 发布日期:2025-10-29 19:33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222

吉隆县农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运营主体企业公开征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工作指南》(藏商发〔2025〕178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好“利用五年时间(2025-2029)全面建设我县农牧区寄递物流体系”的具体要求,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提升寄递服务覆盖率与运营效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寄递物流运营主体企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隆县农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运营管理范围

本项目由企业作为运营主体,负责本县农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运营、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规范寄递物流节点

县级层面:负责县级寄递物流分拨配送中心的建设、运营、维护与管理,保障邮件快件高效分拨。

乡镇层面:负责乡镇寄递物流中转服务站的建设、运营、维护与管理,协调区域内快件中转与调度。

村级层面:负责村级(原则上一村一站)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的建设、运营、维护与管理,确保服务覆盖农牧区末端。

2.配送服务组织

统筹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上下行配送网络,保障农牧区邮件快件“下行进村、上行出村”双向畅通。

3.配套保障

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建设与数据采集(需符合《农牧区寄递物流设施设备表》配置标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及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配合政府部门完成补贴资金申报、绩效评价及审计等相关工作。

三、县级寄递物流分拨配送中心建设要求

县级寄递物流分拨配送中心作为体系核心节点,需满足以下建设标准:

1.场地选址要求

场地土地关系稳定,须为国有土地、政府划拨用地或企业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的合法场地。

2.场地面积标准

根据县城常住人口及邮件快件日均进出单量,场地面积需符合以下要求:原则上县城常住人口3万以内或日均进出单量1000~2000件不低于500平方米;县城常住人口3万至5万或日均进出单量2000~5000件不低于1000平方米;县城常住人口超过5万或日均进出单量大于5000件不低于1500平方米。

3.基础设施要求

交通便利,具备完善的排水、电力、通讯及道路等配套设施;功能分区明确,配备充足的停车场、卸货车位、仓储库房等;场地门口统一悬挂“吉隆县寄递物流分拨配送中心”标识。

4.设备配置要求

业务设备:配备安检设备、分拣设备、运输车辆、电脑终端、打印机、打包设备等。

安全设施:配置全覆盖监控设备、消防设备及绿色环保回收箱等。

设备采购须符合《农牧区寄递物流设施设备表》中的标准及预算上限,并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规定,明确企业与政府产权。

四、补贴标准与资金分担

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费用由运营主体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按比例承担(企业承担60%,自治区政府补贴40%)。具体补贴内容如下:

1.一次性建设补贴

县级寄递物流分拨配送中心:一次性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125万元/县,所需资金按企业60%、自治区政府40%比例承担。

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一次性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站,所需资金按企业60%、自治区政府40%比例承担。

2.运营服务补贴

上下行寄递补贴下行件:补贴标准3元/件(企业承担1.8元,自治区政府补贴1.2元);上行件:补贴标准10元/件(实行寄件立减,企业承担6元,自治区政府补贴4元)。村级公共服务岗位补贴:0.36万元/人/年,由自治区政府全额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数据真实性保障

建立企业下行结算与业务数据联动机制,结算金额需与末端配送量、签收记录等实际业务数据挂钩,按季度提交结算明细及凭证,接受线上系统核查与线下抽查,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

2.特色物流服务打造

结合吉隆县高海拔、居住分散及牧民冬夏牧场转移特点,动态设立牧场物流点——夏季在游牧集中区设临时集散点,冬季依托定居点优化固定站点;组建适配高原路况的配送队伍,推出定期配送,打通牧区寄递“最后一公里”。

3.补贴资金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使用。

六、征选条件

1.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具备寄递物流、电商物流、共同配送等相关运营经验;

5.具备稳定的技术团队、运营团队和应急处理能力;

6.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7.能够接受《工作指南》中明确的补贴政策与资金管理要求;

8.愿意配合政府监管,接受绩效评价与审计监督。

七、征选流程

1.公告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

2.材料提交: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3.资格初审:由县商务局初审;

4.现场陈述:通过初审的企业参加比选会议,进行PPT陈述与答疑;

5.综合评议:吉隆县农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企业资质、运营方案、服务能力、资金保障等进行综合评分;

6.结果公示:征选结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并形成方案,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

八、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企业简介及类似项目经验材料;

5.整体运营实施方案(包括资金保障、基础设施、组织架构、配送路线、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等);

6.团队配置与人员资质说明;

7.其他相关资质或荣誉证明。

九、报名时间与方式

请于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吉隆县寄递物流运营主体征选资料—企业名称—联系人—电话”。纸质材料可同步报送至吉隆县商务局二楼。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吉隆县商务局

联系邮箱:jlxshangwuju@163.com

联系人:刘明海

联系电话:15889029040


吉隆县商务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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