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拟对广东科智美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广东科智美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7室,邮编516006
联系电话:0752-32329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科智美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科智美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新华大道11号1#厂房2座4、5、6楼 |
环评机构: | 广东旭森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租赁厂房占地面积为19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700平方米,主要从事高端电子笔塑料外壳、高端耳机塑料外壳、电子笔塑料外壳、耳机塑料外壳的加工生产,年产高端电子笔塑料外壳400万个、高端耳机塑料外壳200万个、电子笔塑料外壳1200万个、耳机塑料外壳600万个。项目员工40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喷油、喷漆、丝印、烘干、固化、调漆、喷枪清洗、丝印机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油、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恶臭废气,均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打磨、镭雕过程产生的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通风。 (2)废水:项目水帘柜、喷淋塔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实验测试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交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或交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 | 我分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时间: | 2026-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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