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编号:LFJT-GGZS2026-022
一、招商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二、招商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站南广场广告媒体项目
三、招商条件: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2026年第24期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四、招商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乌鲁木齐站南广场广告媒体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
3、项目地点:乌鲁木齐站。
五、招商范围:
乌鲁木齐站南广场广告媒体项目,明细如下:
包件 | 区域 | 设置位置 | 媒体形式 | 尺寸(米) | 数量(处) | 面积(㎡) | ||
包件1 | 乌鲁木齐站 | 南广场出租车通道东侧扶梯墙体 | LED灯箱 | 西侧 10.4×2.5 | 3 | 130.00 | ||
南广场出租车通道西侧楼扶梯墙体 | 东侧 10.4×2.5 | 2 | ||||||
南广场出租车通道墙体 | 6.97×2.5 | 1 | 17.43 | |||||
南广场出租车通道东侧扶梯墙体 | 7.45×2.5 | 1 | 18.63 | |||||
南广场出租车通道西侧楼扶梯墙体 | 7.45×2.5 | 1 | 18.63 | |||||
南广场出租车通道墙体 | 7.45×2.5 | 1 | 18.63 | |||||
南广场出租车通道东侧扶梯墙体 | 7.45×2.5 | 1 | 18.63 | |||||
包件1合计 | 10 | 221.95 | ||||||
包件2 | 乌鲁木齐站南广场站台层 | 南广场西侧6根立柱 | LED灯箱 | 6.93×5.8 | 6 | 241.164 | ||
南广场东侧6根立柱 | 6.93×5.8 | 6 | 241.164 | |||||
包件2合计 | 12 | 482.328 | ||||||
包件3 | 乌鲁木齐站 | 南广场进站口大门上方 | P4LED显示屏 | 6.72×2.4×2 (画面) | 1 | 32.256 | ||
包件4 | 南进站广厅扶梯中部正面墙体 | 8×2.1 | 1 | 16.8 | ||||
包件5 | 南出站口大门外侧上方 | 5.74×2.02 | 1 | 11.595 | ||||
包件6 | 乌鲁木齐站 | 南侧出站广厅方形包柱(2根) | LED灯箱 | 3.67×4.18 | 2 | 30.68 | ||
4.18×5.51 | 2 | 46.07 | ||||||
包件6合计 | 4 | 76.75 | ||||||
六、经营业态:乌鲁木齐站南广场广告媒体经营使用权。
七、合同期限:三年零两个月。
八、竞商人资格要求:
(一)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
(2)近三年内(自竞商截止时间上溯,下同)与国铁集团及所属企业没有任何合同纠纷,未列入国铁集团招商“黑名单”并限制参与竞商。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3)截止至2026年8月1日前,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包括广告费、履约保证金、电费等)。
(4)竞商人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应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5)竞商人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6)竞商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7)竞商人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等不良记录。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8)竞商人提供的资信资料真实有效,应与竞商文件提供的资信资料一致。
(9)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人,不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竞商人不得参与本次招商。
(二)竞商人符合型要求:
1、竞商人应如实提供企业资质等材料,招商方有权对参加公开招商活动的企业法人进行资格预审和尽责考察,竞商人做好配合,对竞商人提供虚假材料、违法经营受到通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法人在公检法留有案底等,招商方有权终止其竞商资格。
(三)特别约定:
1、纳入招商“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2、纳入招商“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改变经营业态、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4)经营期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标的物;
(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3、纳入招商“黑名单”的竞商人2年内不得参与国铁集团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九、双方责任及技术要求:
1.双方权责约定
(1)中商方负责提供灯箱广告画面成品,并承担上刊、保洁责任及费用;
(2)招商人负责业务管辖范围内(铁路方)的广告内容审查、审批,广告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用电费用;
(3)中商人可享有自合同签订日起2个月的市场培育期,不计费;
(4)招商人在合作期限内提供首次(一次)免费整体换刊施工(含喷绘),且施工不提供拆分服务。如中商人在换刊施工过程中存在拆分现象,未换刊的施工由中商人自行负责。超出免费换刊施工次数的换刊施工费用,也由中商方自行承担;
(5)中商方须在获取《中商通知书》至合同签订前,针对合作媒体的现场数量、尺寸和发布状态进行双方验收,中商方确认合作媒体的条件符合要求后,签认递交《媒体验收确认单》,以此完成合同签订。
2.预缴竞商费用
该项目竞商保证金为:包件1为81575元(捌万壹仟伍佰柒拾伍元整);包件2为101300元(壹拾万零壹仟叁佰元整);包件3为38125元(叁万捌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包件4为19850元(壹万玖仟捌佰伍拾元整);包件5为13725元(壹万叁仟柒佰贰拾伍元整);包件6为56450元(伍万陆仟肆佰伍拾元整)。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招商底价的25%)。以上费用需在竞商组织工作开展前缴纳,电汇支付并获取招商方出具的收款凭证编制在竞商文件中。竞商保证金未缴纳的则不得参与招商。伪造竞商保证金支付凭证被评审组查实的,直接纳入铁路系统“黑名单”。
3.中商人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
4.广告媒体设施或广告媒体发布内容给招商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中商方承担。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纬三路163号
邮编:830011
联系人:贝楠
电话:1389990520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步行街支行
账号:650501888653000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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