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号(号) | (略) |
| 项目名称 | **港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省**市清溪镇罗马路97号4号楼102室 |
| 建设单位 | **港(略) |
| 环境(略) | **市鸿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港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7MBMD53K),位于**省**市清溪镇罗马路97号4号楼102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度52分20.964秒,东经:114度7分8.961秒)。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640m2,建筑面积640m2。 |
| 主要环(略) | 1、废气:项目注塑机、海德堡印刷机、丝印机、烤箱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注塑、印刷、烘烤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市清溪长山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的地表(略) 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 公示时间 | 2022-06-28 |
| 联系人 | **(略) |
| 联系电话 | 2339(略) |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宏伟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工程分析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不符合《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发〔(略)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东环〔(略)等文件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沪公网安备3101150240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