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进行公告,诚邀有意愿且符合本公告中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就本项目参与投标。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星耀医院眼底照相机二次招投标。
1.2招投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2. 招投标地点: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129号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星耀医院
3. 标编号:xyyy2023-04-004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4)供应商必须提供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
(5)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1月至今(含二月份)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1月至今(含二月份)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0)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等相关材料,若成立不满6个月的公司则按实际经营时限提供);
(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声明函;
(1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3)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联合体:不接受。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招投标会议。
6.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4月27日 上午9: 00(北京时间)以前,持相关有效证件材料和产品资料到: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129号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星耀医院进行参与投标。
7. 询价内容:产品品牌、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型号、产品性能、功效、报价、售后服务等。
8. 付款方式:两年期,首付30%。
9. 质保金:质保金10%。
10. 公告发布: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
11.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7日。
采购单位:昆明市一院星耀医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129号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星耀医院
联系人:熊智超 15877915471
刘芷君 13668719068
附件1:


沪公网安备3101150240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