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工价出台的背景和时机较为适宜。
一般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的依据有二。一是成本的升降,二是供求关系的较大变动。成本的升降具有较强的理论、逻辑性和长期性,是一种预期和必然。而供求关系的变动,则会迅速的引起现行价格的即时变动。此次北京新工价水平的上调,即有从94年工价后的24年来积累的各项成本上升,造成工价上调的压力和逻辑必然性的合理预期;又抓住了绿印和疏解非首核心功能,导致的印刷供给能力较大幅度下降,所提供的调价窗口期。加之,此次新工价的出台,又沿续了编制2009工价时,又延续了厂社协商的正确作法,更为新工价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2,从北京外迁的书刋印刷企业,如仍归北京市政府出版印刷部门管理,也应适用新工价。
3,指导工价的本意,是依据当前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现状,给出一个基础单价;成交价可视具体产品或交易双方供求关系,进行双向浮动。将来成本尤其是供求关系有较大变动时,应及时发布新的基础单价。
4,出版单位应继续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优活源的协议,为印刷企业提高质量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出版单位为消化因印刷工价提高而增加的图书成本,可相应提高图书的定价。
6,待印刷企业普遍取得缘色认证后,应及时编制可长期实施的缘色印刷工价,以取代由政府补贴或奖励绿色印刷品的现行临时性的优惠政策。
7,此次新工价对个别计价单位,依据贴近生产实际的原则,重新进行了定义。如,帖即=印张,将帖定义为一个折手。笔者提醒,如遇有薄纸将两个折手套为一帖的,应计为两帖,即两个印张。
再如,精装计价表中,将2009年版的每增一个印张,修改为每增一个8页,而不论其为何种开本;也较为符合生产实际。






沪公网安备3101150240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