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订立财经印刷协议前12个月期间内,财经印刷公司及集团另一间成员公司(作为服务提供商)根据先前安排向华发集团不同成员公司提供特定的财经印刷、排版、设计、翻译、媒体及物流服务。
于财经印刷公司订立财经印刷协议后,财经印刷公司应收服务费与集团作为整体根据先前安排于12个月期间内已收或应收的服务费合并计算时,将超过300万港元。
服务接收方为香港领先的环境卫生服务提供商,提供一系列环境卫生解决方案。服务接收方为珠海华发的间接附属公司,而珠海华发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36.88%中拥有权益,因此服务接收方为珠海华发的间接附属公司且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条为公司的关联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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