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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对印刷和发行业开展专项治理

   2021-02-24 IP属地 上海62580
核心提示:中共新乐市委宣传部新乐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印刷发行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为加强印刷和发行业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印刷、发行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促进我市印刷行业、出版物市场

 


中共新乐市委宣传部


新乐市新闻出版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印刷发行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为加强印刷和发行业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印刷、发行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促进我市印刷行业、出版物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部委印发的《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印刷发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底。


二、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和专项排版、制版、装订经营活动以及从事出版物发行(批发、零售、出租、展销)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三、治理重点


1、擅自从事印刷、发行经营活动或超范围经营行为。


2、假冒、伪造、盗印、非法加印、转委托或违规承印等印刷行为。


3、印刷经营者不落实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五项管理制度。


4、印制、销售含有禁载内容的,特别是政治性有害内容以及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封建迷信等内容的印刷复制产品。


5、发行侵权盗版出版物,涉政、涉军、涉宗教类非法出版物, 非法教辅读物,非法进口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6、发行单位或个人未査验供货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留 存复印件,且未按规定保存、提供进销货清单。


7、兼并、合并、分立,变更主要登记事项,从事网络发行业务等,不依法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


8、出租、出售、租借、冒用、转让印刷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行为。


举报电话:0311-88581421


举报邮箱:xcbabcd@163.com


中共新乐市委宣传部


新乐市新闻出版局


主编:王民


编辑制作:秦安琪 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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