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申请编印流程
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编印一次性内部资料,应当向中共西宁市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领取《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后,方可从事编印活动。
一、申请编印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方应为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发送范围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使用;
(三)编印目的为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
(四)编印内容与编印单位的性质和能力相一致;
(五)编印形式为非卖性单本成册或连续性折页、散页印刷品,不包括机关公文性的简报等信息资料;
(六)拟委托印刷的单位为出版物印刷企业。
二、申请编印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西宁市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申请登记表;
(二)稿件清样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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