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22-049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于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30日披露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年6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2年6月15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 胡长青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84,208,200 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1,237,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8122%。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内上市股份股东(代理人)共98人,代表股份180,927,223股,占公司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628%。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6,716,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395%。
(2)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4,521,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27%。
概没有赋予持有人权利可出席本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的公司股份。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50人,代表股份479,574,449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27.4118%。
2、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53人,代表股份79,930,113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11.3154%。
3、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
H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31,732,921股,占公司H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总数的6.006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核数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六项普通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和二项特别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议案2及议案3均为累积投票提案,详细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后所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内容如下:
普通决议案六项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陈洪国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02选举胡长青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03选举李兴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04选举李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05选举李伟先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06选举韩亭德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07选举李传轩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2、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李志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选举孙剑非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03选举杨彪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04选举尹美群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3、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李康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潘爱玲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3选举张宏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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