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1)人 |
| 1.01 | 魏同秋 | √ |
6、与会股东发言质询;
7、相关人员解释和说明;
8、与会股东逐项投票表决;
9、计票人、监票人、见证律师汇总投票结果;
10、计票人、监票人、见证律师汇总网络投票结果;
11、监票代表报告汇总后的投票结果;
12、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13、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4、主持人宣布散会。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议案之一: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提议,公司董事会拟增补董事。根据博汇集团的提名,推举魏同秋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此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简历如下:
魏同秋,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苏大学,大专学历,注册税务师。历任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帐税管理处处长,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会计部税务副总经理,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会计部代理总经理。现任上海金港北外滩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金红叶纸业(淄博)有限公司董事、金红叶(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金奉源纸业(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除上述已披露信息外,魏同秋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之情形;其本人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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