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1月9日消息,景兴纸业公告,223年11月7日,弘欣热电公司根据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的编号为“JX2(国内证)223万”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向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编号为“2E52DL230”),信用证金额为人民币1300元,付款期限为见单后365天。景兴纸业与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JX2(高保)223万”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弘欣热电公司自223年8月14日至224年7月14日期间与华夏银行平湖支行连续签订的多个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23年11月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6,799.6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56亿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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